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
2.项目预算:10.6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服务内容:为学校在校特殊需要学生提供专业特殊教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制定与实施、特殊教育课堂教学、康复训练(语言、认知、社交、情绪行为等)、融合教育支持、家校沟通指导、特殊教育师资帮扶培训、相关档案整理等。
5. 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具体起止时间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调整,以合同约定为准)。
6. 服务地点: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校内指定场地。
7.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相关政策要求,满足学校特殊教育工作实际需求,确保服务质量达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中,至少有3名及具备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资质(如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康复治疗师证、心理咨询师证等),且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
(2)必须通过3种渠道提供经营范围等信息查询截图(1)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经营范围截图 和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包含以下信息:信息概览、行政处罚、黑名单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门卫室。
3. 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式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15:5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五楼会议室。
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评分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照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分因素及分值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靠前;报价相同的,技术方案得分较高者排名靠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评分项 |
分值 |
价格 |
20 |
技术部分 |
6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方案 |
15 |
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理解; 2.项目的理念及目标; 3.项目的实施流程及内容; 4.人员及其他支持; 5.课程体系。 评分标准: 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上五点的得10分,满足任意四点的得8分,满足任意三点的得6分,满足任意两点的得4分,只提供一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4-5分; 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得2-3分; 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0-1分; 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2 |
管理制度 |
10 |
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体管理制度; 2.项目人员配备; 3.管理制度体系。 评分标准: 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上三点的得6分,满足任意两点的得4分,只提供一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3-4分; 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得2-3分; 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1-2分; 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3 |
服务保障措施 |
10 |
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运作流程; 2.服务保障方案; 3.劳动纠纷处理和劳动风险规避。 评分标准: 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上三点的得6分,满足任意二点的得4分,满足任意一点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3-4分; 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得2-3分; 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1-2分; 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4 |
增值服务方案 |
10 |
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巡回指导; 2. 增值服务。 评分标准: 1. 每满足上述任意一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分: 2. 提供的学生升值服务可行性强,符合学生特点,利于优化学生弱项; 3. 提供的教师升值服务合理可行,能够帮助教师更好的管理融合课堂; 4. 内容完整具体,逻辑顺畅,贴合项目和学校实际情况。 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加4分,满足任意2点要求加3分,满足任意1点要求加2分。 |
5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分内容: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2.针对重、难点的相关应对措施; 3.合理化建议。 评分标准: 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上三点的得6分,满足任意二点的得4分,满足任意一点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内容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为优,得3-4分; 2.内容比较全面、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评价为良,得2-3分; 3.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1-2分; 4.内容不全、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或未提供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6 |
团队成员配置及培训 |
10 |
评审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团队成员的配置; 2、团队成员培训计划; 3、团队成员培训内容及目标。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8-1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6-8分。 满足以上二至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4-5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1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承诺 |
4 |
评分内容: (1)作出明确、具体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期限、人员稳定性、保密承诺等),承诺内容贴合项目需求,可落实性强,得3-4分; (2)作出服务承诺,但内容不够具体,可落实性一般,得1-2分; (3)未作出服务承诺或承诺内容空洞,无法落实,得0分。 |
2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6 |
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融合教育”或“心理辅导”或相关服务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评分标准: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中标通知书,且履约评价为满意或者优秀或者更高级别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诚信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
补充说明
1. 本评分细则表格中所有评分因素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应分值不予给予;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按照本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
3. 本评分细则由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投标格式:
格式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参考)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单位名称: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参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由(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3 投 标 函
致:(招标单位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项目 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单位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并承诺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单位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单位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 我单位同意提供采购人与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单位理解采购人与评审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单位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单位承诺技术规格偏离情况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并知悉若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
8. 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 如果我单位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 我单位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1.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
1、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除投标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投标(响应)供应商 |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
|
|
|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
|
|
|
3 |
项目负责人 |
|
|
|
|
4 |
主要技术人员 |
|
|
|
|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
|
|
|
说明:1.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2.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 |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1 |
控股股东 |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 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 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 影响的股东。 |
2 |
管理关系 |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注:
1. 主要经营负责人即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3.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申报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人员信息,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的附件,该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注:
1.投标供应商如实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供应商缴纳,亦需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若因退休或新入职,无法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应提供能够证明与投标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如退休证明、返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6.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保。
7.主要经营负责人即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如投标供应商无主要经营负责人的,无需提供主要经营负责人的社保。
8.请供应商按以下格式提供上述涉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社保缴纳单位)。(注:以下内容将作为评审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判定本项目不同投标供应商是否涉嫌、属于串通投标的重要依据,请供应商认真填报,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② 单位负责人(如有)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③ 主要经营负责人(如有)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④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⑤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⑥ 主要技术人员(有多人担任,应分行填写)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⑦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有多人担任,应分行填写)
姓名:
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格式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城外国语学校2026年特殊教育服务项目 |
1项 |
小写:RMB 大写: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
1.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